【导语】: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和高新区实际,经研究决定拟招聘部分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划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107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人员范围
临沂高新区户籍或常住人口(半年以上)中的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中的失业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残疾失业人员、困难家庭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16-24岁失业青年等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群体。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和应聘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已经享受过公益性岗位且享受期限已满三年的;
5.企业吸纳、灵活就业等已经就业的;
6.已享受社保补贴(包括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和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满36个月的;
7.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含已领取职工养老待遇人员);
8.在镇街备案且享受财政供养或村集体经济补贴的村干部不纳入招聘范围;
9.有营业执照注册信息、合伙创办企业(包括企业法人、董事、监事、股东等)的;
10.不符合公益性岗位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和地点
此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截至7月12日下午17:00(含周末节假日)。
(二)报名地点
高新区龙湖路与科技大道交汇处东南,高新区中心城区管理办公室一楼便民服务中心。
(三)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
2.《高新区城乡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近期免冠1寸照片贴在报名登记表内;
3.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证明;
4.残疾失业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残疾证原件、复印件;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低保证原件、复印件;
6.困难家庭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困难家庭证明;
(四)信息查证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的就业困难人员信息、工商营业执照信息、就业失业状况、享受补贴情况等进行统一审查。
四、招聘程序
根据报名申请情况,结合岗位条件,按照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协议签订、培训上岗等程序确定岗位聘用人员。
(一)申请报名
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到中心城区提出安置申请,填写《高新区城乡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诚信承诺书》。
(二)民主评议
中心城区管理办公室社会事务组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各社区对通过初审人员进行民主评议,结合岗位职责需求,综合考虑困难程度、综合能力等因素,按照人岗匹配的原则,确定拟安置人员。
(三)审核公示
社区将拟安置上岗人员报中心城区管理办公室复审通过后、在本社区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3天。
(四)区级审批
公示期满后,中心城区管理办公室将拟聘用人员相关情况报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部门联审,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办公室备案。
(五)岗前培训
中心城区管理办公室开展岗前集中培训,掌握岗位所需基本规范和技能、劳动安全等要求,熟悉岗位职责和要求,提高职业技能、安全生产意识。
(六)组织上岗
培训结束后,用人单位负责及时组织各岗位人员到岗工作,根据岗位职责做好相关后续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