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临沂廉租房入住及退出程序是怎样的?临沂廉租房入住要什么程序?临沂廉租房退出廉租房需要什么程序?本地宝小编为你解答。
入住程序
(一)保障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持配租证到指定地点,缴纳租金及各种费用,签订廉租房租赁合同,然后办理入住手续。入住前需缴纳保证金,低保家庭为1000元人民币,其他为2000元人民币。办理退房手续时,缴清各种费用后给予退还,如承租人不能按时缴清各种费用,住房保障中心可用上述保证金为其缴纳,余额予以退还。
(二)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该批次的廉租房租住资格,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廉租房。
(三)廉租房的租赁期限一般为2年,合同期满承租人应当退出住房。承租人需继续承租的,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申请,由出租人进行复核,对仍符合条件的续签租赁合同;承租人不符合承租条件暂时又不能腾退承租住房的,租赁合同期满后给予2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同类地段类似房屋市场标准收取租金。过渡期届满后承租人仍不退出承租住房的,出租人应当责令承租人搬迁,逾期不搬迁的,出租人将依法予以处理。
退出程序
廉租房保障对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退出廉租房保障:
(一)未如实申报家庭收入、人口及住房状况等情况的;
(二)提供的低保证或低收入家庭收入证明、住房状况等证件与资料不真实的;
(三)享受廉租房保障期间,家庭另外购置或承租其他住房的;
(四)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五)将承租的廉租房转借、转租的;
(六)连续2个月以上未在廉租房居住的;
(七)累计6个月以上未交纳廉租房租金的;
(八)其他不符合廉租房保障规定的。
廉租房实物配租对象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必须在核定之日起30日内退出房屋,因故不能退出的,按届时的市场价收取租金。既不退出又不按市场价缴纳租金的,由产权单位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强制退房。
对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获得廉租房实物配租的,由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取消其登记;对已经获得廉租房保障实物配租的,退出实物配租的住房并按市场价格补交房租。情节恶劣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