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即日(4.8)起,罗庄区试运行开通网上办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渠道;同时补充操作流程,详见正文。
罗庄区关于网上办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的通告(4.8)
为方便重点物资在疫情期间的产、销、运对接,确保群众的生产生活需求,区委疫情防控指挥部联防联控组决定自即日(4.8)起,试运行开通网上办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渠道,具体通告如下:
区内注册企业或承运车辆所有人,进出山东省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运输医疗防控物资、鲜活农产品、重点生产生活物资、能源物资、进出口货物、邮政快递等各类重点物资运输车辆,原则上由区内注册企业或区内承运车辆所有人,向所在街镇报备。并根据运送物资类别,向相应主管部门提出“重要物资证明材料”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盖章后,由申请方通过“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交警”微信公众号,网上填写、上传相关资料,申请办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发货方、收货方或承运方其中一方也可申请。外地车辆进入我区的,可由收货方提出申请。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仅适用于单次运输(含往返),独立编号,一车一证。审核通过后,可自动生成通行证(含二维码),司乘人员可将其下载至手机等移动客户端。各疫情防控服务站点在确认运输车辆司乘人员体温正常、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健康码和行程码绿色且持有电子通行证后,按照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保证其顺畅通行。
各有关场所、单位和承运人要按照各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做好重点物资运输车辆、货物消杀和人员防护。进出中高风险区域运送物资、来自或途经发生本土疫情地区的司乘人员,要严格遵守罗庄关于规范进行核酸检测等规定,在按要求履行相应防控措施后方可再次申请办理通行证。
网上申请办理“通行证”所需的“重要物资证明材料”,需向以下有关部门申请出具:
蔬菜及生活物资证明由区商务局出具,
联系人:杜广振,电话:0539-8246587;
工业生产资料运输由区工信局出具,
联系人:王洋,电话:0539-8243520;
农资运输由区农业农村局出具,
联系人:赵敬美,电话:15192973006;
建筑类建材运输由区住建局出具,
联系人:田西亮,电话:0539-8345099.
罗庄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8日
依据来源:罗庄发布
网上办理“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操作流程
1、关注“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微信公众号;
2、点击“通行证”;
3、点击新建申请
4、查看办理须知,勾选“我已仔细阅读并同意该协议”,点击“下一步”;
5、进入通行证申请页面,填报相应内容,上传证明材料,点击“保存”;
6、后台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从填报司机联系方式收到发送的办理成功或驳回的短信;
7、进入“历史记录”,生成电子通行证;
8、驾驶人在测温正常的基础上,持通行证、绿色健康码和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通行。
温馨提示:如有涉疫问题,请随时拨打罗庄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539-8256703。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临沂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车辆通行证】获取临沂兰山区、兰陵县和莒南县车辆通行证办理地点、办理材料和相关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