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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郯城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2022-08-11 08:47【我要纠错】

【导语】:郯城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报名入口需通过爱山东容沂办app进入,2022年郯城县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行“一网通办”,采取网上信息采集,报名就读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的适龄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需登陆“2022年郯城县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以注册填报入学报名信息。

  2022年郯城县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行“一网通办”,采取网上信息采集,报名就读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的适龄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需登陆“2022年郯城县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以注册填报入学报名信息。县教体局和各学校将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力求招生工作公正公平公开。

  一、城区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

  (一)城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

  1.城区常住居民子女入学

  (1)报名条件:①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②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③具有郯城县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本人)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且实际居住。

  (2)所需信息: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信息;学区内房权信息(不动产权证信息、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信息)

  (3)工作流程:

  ①网上报名。监护人用手机下载“爱山东容沂办”APP,实名注册后→点击“郯城县义务教育报名管理平台”→入学信息填报→申报学区内学校→比对审核报名信息、入户考察核实→申报学校确认→录取新生、发送电子版《新生入学通知书》→新生报到。网上审核通过后,不再到学校现场提供证明材料。

  ②现场报名。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大数据对接未通过的或者不能对接的,例如:小产权房、自建房、拆迁房或回迁房、早期房产证没与大数据对接的等。

  监护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招生学校进行现场审核,并填写《2022年郯城县学校招生报名登记表》→比对审核报名信息、入户考察核实→申报学校确认→录取新生、发送电子版《新生入学通知书》→新生报到。

  (4)录取办法:根据《义务教育法》“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址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的原则,分以下四个批次依次录取。如有学位不足时,以学龄儿童户籍登记时间、自有住宅购买时间长短为依据,依次录取,录取满额为止。

  ①郯城县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一致,均在学校片区内的;

  ②郯城县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不一致,但自有住宅在学校片区内的;

  ③郯城县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郯城城区自有住宅不一致,但户籍地址在学校片区内的;

  ④非郯城县户籍的学龄儿童,但其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有自有住宅的。

  条件中的自有住宅,指适龄儿童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住宅(截止2022年7月31日)。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含公寓)、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政府拆迁还建的,提供政府征收部门盖章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和拆迁补偿款等手续。小产权需要提供购房合同、原始交款发票、银行流水、水电费、暖气费等票据,小产权房小区物业于8月1日前提供小区楼房分布图并标注今年所有上学学生具体房产位置和住户信息,交到招生学校办公室,不按时提供的,视为无学生入学。

  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但空挂于单位、亲戚、朋友户籍上的,不作为入学依据。具有郯城城区户籍,儿童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自有住宅的,在户籍所在片区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可按照户籍迁入时间依次录取,录取满额为止。

  因疾病等特殊情况需延缓入学的,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所在片区学校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经审核批准后可延缓入学。期满,应按规定入学。

  2.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报名条件:①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②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③父母至少一方在我县务工或经商六个月以上,在学校片区内租赁房屋且实际居住六个月以上的适龄儿童。

  (2)所需信息:

  ①身份信息: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信息(家庭户口簿信息、父母身份证信息);

  ②从业信息:在郯城县务工者,需有我县用工单位(或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最近连续满六个月以上(报名时提供参保方身份证号,由人社部门核对审查参保缴费信息);在郯城县经商者,需在我县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报(报名时提供纳税人的身份证号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税务部门核对审查纳税信息)。居住证、社保缴纳或纳税申报等信息需在招生报名前完成办理,并在规定时间填报,否则,平台读取不到相关信息而无法录取。

  ③租房证明:提供在房产部门备案的合法房屋租赁合同,三个月以上的水电费发票(地址需与居住证一致),在郯城县居住最近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证明。

  (3)工作流程:

  ①网上报名。监护人用手机下载“爱山东容沂办”APP,实名注册后→点击“郯城县义务教育报名管理平台”→入学信息填报→申报学区内学校→比对审核报名信息、入户考察核实→申报学校确认→录取新生、发送电子版《新生入学通知书》→新生报到。网上审核通过后,不再到学校现场提供证明材料。

  ②现场报名。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大数据对接未通过的或者不能对接的。监护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招生学校进行现场审核,并填写《2022年郯城县学校招生报名登记表》→比对审核报名信息、入户考察核实→申报学校确认→录取新生、发送电子版《新生入学通知书》→新生报到。

  (4)录取办法:所申报片区内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根据申报志愿,按照在郯城县务工或经商时间长短,依次录取,录取满额为止。

  (二)城区初中招生入学工作

  1.有城区小学学籍的毕业生入学

  有城区小学学籍的毕业生,依据房产信息和户籍信息,申请到相应初中学校就读。其工作流程与小学招生工作中“城区常住居民子女入学”的工作流程相同。

  受学位限制,只有城区小学学籍的进行大数据调剂安排。

  2.有城区户籍无城区小学学籍的毕业生

  有城区户籍无城区小学六年级学籍的学生(严禁招收非小学毕业生),依据户籍信息,申请到相应初中学校就读。其工作流程与小学招生工作中“城区常住居民子女入学”的工作流程相同。

  3.学区内有房产的小学毕业生入学

  招生学校依据学生户籍和房产信息,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安排。其工作流程与小学招生工作中“城区常住居民子女入学”的工作流程相同。

  4.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所需条件同小学入学部分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要求、工作流程相同。

  二、乡镇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招收本行政区域内的适龄少年儿童和六年级毕业生,中心小学各自确定辖区内各学区(教学点)的招生片区及入学条件,不得跨乡镇、区域招生。各学校根据户籍和房产对报名学生进行信息审核,严禁招收非辖区范围内的学生。

  乡镇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及在乡镇驻地自购房产的参照城区学校招生方案执行。

  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条件并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注册,具有办学许可证,办学行为规范,否则不准招生。民办学校要规范招生程序和方法。招生办法、招生广告及招生简章须向县教体局申报备案,经县教体局审核后在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公开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情况、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收费标准等。严禁进行任何形式的学科知识考试。民办学校招生结束后,将新生录取信息及时上报县教体局基教科。对有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存在安全、教育教学管理、招生等问题,不能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落实取消招生计划或减少招生计划等措施。

  四、统筹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一)残疾儿童入学工作

  落实上级“零拒绝”“全覆盖”要求,积极推进融合教育,针对残疾儿童少年的类别和程度,按照“一人一案”的安置原则,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对不能坚持到校接受教育,但具有一定接受教育能力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做好送教上门工作,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对确因身体原因需要缓学、休学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提出申请,报县教体局备案。各学校要认真做好辖区内残疾儿童少年摸底调查、登记评估工作,按照“一人一策”的原则能入尽入,确保所有残疾儿童接受教育。

  (二)困难学生入学工作

  深入推进教育扶贫工程,协同相关部门,加强助学政策宣传,精准分类施策,做好困难家庭学生入学保障,不让一名儿童少年因贫失学,确保完成义务教育。

  (三)留守儿童入学保障工作

  继续巩固留守儿童专项保护行动活动成果,全面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并在学籍系统进行标注,准确掌握在校留守儿童信息,认真做好留守儿童入学保障工作,动员和组织学校教职员工对留守儿童进行结对帮扶,掌握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及时提供必要帮助,防止学生辍学。

  (四)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健全完善以实际居住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合理确定入学条件,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外来经商人员等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推行混合编班、阳光分班、统一管理。不得将随迁子女集中在少数学校、班级。

  (五)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工作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以及省卫生健康委备案认定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其义务教育入学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执行。对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技能人才子女,按照《临沂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规定优先协调办理入学手续。

  对于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监督电话:0539-6221323;0539-6221363

  郯城县义务教育招生平台入口+操作流程:点击查看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临沂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郯城入学】可获取郯城县中小学招生信息汇总、报名时间/条件/方法/平台入口/操作指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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