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临沭县决定于2021年12月13日17:00 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对郑山街道(含县经济开发区)、青云镇、曹庄镇于2021年12月14日8:00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临沭县部分乡镇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经市空气质量调控综合决策支撑体系专家组会商,近期受静 稳天气形势影响,大气扩散条件较差,预计 14 日起临沂市将出现一次重度污染天气过程。根据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求, 临沭县决定于2021年12月13日17:00 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对郑山街道(含县经济开发区)、青云镇、曹庄镇于2021年12月14日8:00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请做好以下工作请做 好以下工作。
1.健康防护提示
(一)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避免户外活动。
(二)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活动。
(三)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一)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
(二)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三)加大公共交通运力,提高公共交通出行率。
(四)工业、物流等企业最大限度减少运输量,降低排放量。
3.强制性减排措施
(一)工业源按照最新修订的工业源减排清单采取应急减排措施,未纳入清单的企业按照清单内同类型同行业企业减排措施执行。
(二)矿山、砂石料场、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
(三)未纳入保障类减排清单的施工工地禁止土石方作业、 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
(四)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
(五)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 10 辆次)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
(六)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七))县城城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
请各镇街(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临沭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职责要求,启动应急响应,加大对重点大气污染排放源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超标排放、违法排污行为,加强督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临沭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