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临沭全域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范围:临沭县全部行政区域;禁售禁燃禁放时间:2022年1月30日至2022男3月31日。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减少大气和噪音污染,根据《临沂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和《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通知》,结合临沭实际,经研究,在执行原有禁限放规定基础上,决定近期全域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现通告如下:
一、禁售禁燃禁放范围:临沭县全部行政区域。
二、禁售禁燃禁放时间:2022年1月30日00:00至2022年3月31日24:00.
三、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临沂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等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实施阻碍、威胁、恐吓等行为妨害禁售、禁燃、禁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落实属地责任,统筹做好规定时段辖区范围内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县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五、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市民应当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不得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并主动劝阻、制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积极举报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违法违规销售举报电话:12345
违法违规燃放举报电话:110
临沭县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月16日